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10大类食品共6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屯昌屯城古坊美食城使用的标称速速洁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生产日期:2022-09-28,规格型号:/),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甲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海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国贸分公司销售的黄骨鱼,检验项目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海口美兰华全海鲜水产铺销售的角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文昌文城黄超海鲜零售摊销售的黄鲷鱼(海水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琼海嘉积广鑫水产摊销售的鲈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临高县新盈汝芬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美兰李科兰蔬菜摊销售的黑叶白,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口龙华陈显亮蔬菜摊位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海南旺润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克百威和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五指山通什圣锋蔬菜批发处销售的白菜(大白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海口龙华金盘琳琅饼屋销售的标称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桃酥饼(生产日期:2022-08-24,规格型号:450克/盒),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认为不合格项目符合带入原则。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异议不认可。
(二)海口龙华琳琅西岭面包坊销售的标称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桃酥饼(生产日期:2022-08-30,规格型号:450克/盒),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圣康元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认为不合格项目符合带入原则。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异议不认可。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 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0.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1.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2.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5.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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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 制品 抽检 食用油 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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